企業標準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GR-EOG型臭氧發生器的分類與命名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標志、
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純凈水為原料的臭氧發生器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
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191-199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4706.1-1998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
GB4793.1-1995 測量、控制和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GB/T13384-1992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
HCRJ-1999 中國環境保護產品認定技術條件 臭氧發生器
CJ/T3028.2-1994 臭氧發生器濃度、產量、電耗的測量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臭氧發生量
單位時間內臭氧的產生量為臭氧發生量,單位為g/h。
3.2 臭氧發生器電耗
低壓電解式,電壓很低,耗電少,以W為單位。
3.3 臭氧濃度
臭氧發生器的產物是臭氧[O3]和氧氣[O2]的混合體,國際通用以其臭氧量在混合氣中體積百分比含量為臭氧濃度。
4 分類與命名
臭氧系列產品根據模塊數量進行分類,每個模塊產臭氧氣量為800mg/h。
型號命名方法如下:
GR-EOG2-X
"GR" 表示公司簡稱
"EOG" 表示低壓電解式臭氧產生方式。
2 表示同批次臭氧發生器
X 表示臭氧量或電解式模塊數量。
工業臭氧發生器的命名方式如下:
臭氧產生方式+工作方式+臭氧物+模塊
臭氧產生方式:EOG(電解的英語簡稱)
工作方式: 連續 英文簡稱C
不連續 英文簡稱I
臭氧物: 臭氧氣 英文簡稱G
臭氧水 英文簡稱W
臭氧氣水兩用 英文簡稱GW
模塊數量:04, 06, 08, 。。。。。36